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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政策加分办法

来源: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-1-13 11:07:47

2015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政策加分办法
1、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4月1日~15日网上确认加试信息时,在系统中完成加分申请。
2、 申请政策加分考生来校加试时须提供各类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。(请于4月21日~24日报送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)。
3、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,加分方可生效。
4、少数民族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需提供证明材料,学校加分系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信息自动加分。
5、申请加分项除类别一(烈士子女、少数民族)及类别三(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)可以累加外,同一类别项目取最高分一项。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,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。(加分项目见下表)。2015年单独招生政策性加分项目表

类别编号

加分项目

分值

提供资料
原件内容

备注

烈士子女

10

证书

本类别项目可以累加

少数民族

3

不需要提供

实用新型专利

排序第一

40

新型专利证书

本类别项目取最高分一项

排序第二

30

排序第三及以下

20

发明专利

排序第一

60

发明专利证书

排序第二

50

排序第三及以下

40

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(两门选测科目除外)A等级

5

不需要提供

本类别项目可以累加

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表彰的复转军人

20

证书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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